由商业银行、证券银行及金融公司组成的银行体系,是马来西亚经济领域的主要机构信贷来源。此外,还有兴业金融机构特别为工业界提供融资。 1.1 中央银行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BNM)是马来西亚的中央银行,它负责维持货币的稳定以确保一个健全的金融制度。为此,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管制及监督马来西亚的银行体系、兴业金融机构及保险公司。它也发行马来西亚的货币令吉(Ringgit),执行国家的外汇管制条规,也是银行体系的最后贷款人。
1.2 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是银行体系的主角。在2004年8月,共有10家国内及13家本地注册的外国商业银行通过分布全国的1,660家分行营运;此外,6家国内银行在国外设有46家分行。另外有22家外国银行设有代表处,这些代表处并不从事正常的银行业务,它们只为马来西亚的商业机构与其在其国内或设有代表处的国家内的商业团体提供联络服务和交换信息。 十家证券银行,透过17家分行提供多种服务。证券银行在短期货币市场及筹集资金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其活动包括包销、贷款财团、公司融资及管理咨询服务、安排发行股票与股票上市,以及投资组合管理。 马来西亚还有两家伊斯兰银行,提供基于伊斯兰观念的银行业服务。第一家是马来西亚伊斯兰银行,在国内拥有87家分行,而较近设立的Bank Muamalat Malaysia Berhad则有48家分行。除了这些伊斯兰银行,还有13家商业银行提供依据伊斯兰银行体制的产品及服务。 除了商业银行,还有9家金融公司透过723家分行,接受储蓄和定期存款及提供分期付款购买的贷款、消费贷款、房屋贷款,大宗贴现及租赁交易。 有7家贴现公司专门从事短期金融市场,调动金融机构和公司内的存款。它们被核准投资于国库债券、政府证券、银行承兑、可转让存单及私人债务证券,以及接受短期资金。此外,还有599家的表列机构包括建屋信贷公司、信用代价券公司、代收账款公司与租赁公司为公众提供信贷及融资便利。 马来西亚有数家兴业金融机构,它们是专为促进马经济中的某些策略性领域而设立的。它们专门提供中期至长期的贷款、股本及贷款保证。它们也在投资项目的鉴定与开发方面提供咨询服务,以及财务、技术和管理的协助。它们辅助银行企业,提供融资于农业、基础设施、船运业、制造业与出口业以及中小型企业。 马来西亚出入口银行为马的对外贸易与投资提供融资及便利,特着重于对马出口商与投资者以及马货品买主的中期与长期信贷。另一家机构马来西亚出口信贷保险公司则提供出口保险及保证。
来源:马来西亚工业发展局 责编:金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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