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在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申请。
国内股份公司注册
(一)全资菲律宾企业
1、所需资料:
1) 名称核对表;
2) 公司章程与议事程序;
3) 财务人员保证书/查验银行帐户授权书;
4) 由银行签字并提供证明的银行存款证明;
5) 公司创办人/董事更改公司名称的书面保证;
6) 注册资料表;
7) 如果从事以下经营,还需其它政府机构的背书/批准:
·航空运输——民航局 ·银行业、当铺以及类似银行业职能的金融中介——菲律宾中央银行 ·职业拳击——GAB ·概率游戏(如洛托数码卡牌戏)——菲律宾慈善赌金全赢制办公室 ·教育机构(小学到中学——文化和体育教育部,大学、三级课程——高等教育委员会,技术职业课程——技术教育和技能发展署) ·电厂——电力部 ·医院——卫生部 ·保险——保险委员会 ·陆地运输——陆上运输特权和管理委员会 ·广播、电视与电话的运营——国家电信委员会 ·国外劳务招雇——菲律宾国外就业管理署 ·证券机构——国家警察局 ·水上运输、造船——MARINA
2、申请程序
1)网上注册:
a. 使用证券委员会的网上注册服务(iRegister)通过互联网查验/预定申请的名称。 b. 完成预定后,使用网上注册服务(iRegister)通过互联网注册公司。
注1:如需其它政府机构批准,应直接向证券委员会提交申请,并选取字母g(批准) 注2:如需提供许可证副证,应直接向证券委员会提交申请。
c. 完成网上注册后,下载/打印公司章程与议事程序。 d. 缴纳所需的备案费(可网上缴费或在证券委员会的缴费处缴纳)。 e. 向企业注册和监控局出示经过签名与公证的文件。 f. 从档案科发证处领取注册证书。
2)直接向证券委员会提交申请:
a. 使用证券委员会的iRegister服务通过互联网查验/预定申请的名称。 b. 准备公司章程与其它必需的资料。 c. 出示填好的表格/资料给企业注册和监控局(CRMD)预先办理。 d. 如相关机构的背书包括注册资料所需的背书,则向相关机构出示背书。 e. 在缴费处缴纳备案费用。 f. 在人力资源管理局发证处领取公司登记执照。
3、办理时间在24个小时内
(二)菲资占60%,外资占40%的企业
所需资料(请交6套):
1) 名称核对表; 2) 公司章程与议事程序; 3) 财务人员保证书/查验银行帐户授权书; 4) 由银行签字提供证明的银行存款证明; 5) 公司创办人/董事更改公司名称的书面保证; 6) 注册资料表; 7) 非常驻外国人与外国公司汇入汇款的证明。 注:在国外执行的所有文件必须经过菲律宾大使馆鉴定。
(三)外资超过40%的新成立公司
1、所需资料(请交6套)
1) 第100号表(F-100); 2) 名称核对表; 3) 公司章程与议事程序; 4) 财务人员保证书/查验银行帐户授权书; 5) 由银行签字提供证明的银行存款证明; 6) 公司创办人/董事更改公司名称的书面保证; 7) 注册资料表; 8) 非常驻外国人与外国公司汇入汇款的证明。
2、申请程序
1) 查验/预定申请的名称; 2) 准备公司章程、议事程序与其它必需的资料; 3) 从企业注册和监控局(CRMD)取第100号表; 4) 向企业注册和监控局(CRMD)出示填好的表格/资料,预先办理; 5) 在缴费处缴纳备案费用; 6) 在档案科发证处领取公司登记执照;
3、办理时间
提出申请后两天内。
(四)根据《外国投资法(FIA)》,菲律宾经济区(PEZA)及同类经济区内的出口型企业免予申请。
1、所需资料
1) 菲律宾经济区署/苏比克湾管理署/克拉克发展署出具的注明位置的证明。 2) 与新成立的公司相同。
2、申请程序
提交必需的资料。
3、办理时间
提出申请后24小时内。
(资料来源:菲律宾驻华使馆)
南博网综合 责编: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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