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前雇聘签证属于工作授权签证,在公司中将担任行政、技术、管理或高度机密职务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外国人可以根据《申请菲律宾移民法》第9(g)节的规定申请入境前雇聘签证。
1、申请要求:
(1)请求人单位的邀请函;
(2)填好并经过公证的申请表(BI表RBR 98-01);
(3)2x2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4)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要提供公司章程,议事程序,请求人的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证书;如果是独资经营公司,要提交贸工部商号注册证书与填好并被贸工部受理的商号注册证书申请表;
(5)劳动与就业部颁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AEP);
(6)申请人的所得税申报表与纳税证明;
(7)为申请人的服务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服务期限、会收到的准确补偿与其它福利;
(8)申请人的履历;
(9)请求人对申请者的担保;
(10)人力资源主任/人事官员关于请求人要聘用的外籍人数的证明;
(11)注明有准入身份与最新停留时间的申请人护照副件;
(12)其它有助于评估申请的证明资料;
(13)注明申请人是否有配偶与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陪同;
(14)受抚养的配偶与子女的结婚证或出生证明;
(15)配偶与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的护照副件;
2、申请签证程序
(1)在劳动就业部领取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时,申请公司必须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该工作在菲律宾没人愿意从事与胜任,且该外国人的任职将有益公众利益。在获得该许可证前,否则移民局不会批准9(g)签证申请。
(2)即使外国人已经获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如果仍未获得9(g)签证的申请,他可以申请有效期为三个月的临时工作证。
(3)申请9(g)签证的整个过程大约要两到八周。在投资署与菲律宾经济区署注册的公司以及世界前1000强公司工作的申请人的申请优先。
(4)9(g)签证在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取两者中较短者)内一直有效。
(5)发给家属的9(g)签证与申请人的签证有效期相同。
(资料来源:菲律宾驻华使馆)
南博网综合 责编: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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