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入境及海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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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非外交人员出入印尼机场、港口等国际口岸,随身及托运行李必须接受海关检查。 外国游客随身携带的日常生活必须品:总价值不超过250美元/人的货物(乘务员所带货物总价值不超过50美元/人)(包括200支香烟或50支雪茄或200克烟叶;1升含酒精饮料;适量的香水)享受免税待遇,外国游客自用的照相机、摄像机、卡带式录音机、望远镜、运动器械、笔记本电脑、手机或其它类似设备需申报,离境时须带回。 外国游客入境时须填写海关申报表申报自己的物品,包括数量、种类、价值等。没有需要报关物品的走绿色通道,有需要报关物品的走红色通道。 海关官员有权对经过绿色通道乘客的物品进行开包检查。如开包检查发现所带物品数量超过规定限制,海关有权对其超出部分进行没收和销毁。 此外,由于时有我公民持旅游签证在印尼从事小商品买卖等与签证不符的活动,如入境时携带过多日常生活用品易引起机场移民官员的疑虑,相关物品可能会被没收。 来源:外交部网站 责编:胡锋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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