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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落地签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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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国观光局于2007年4月公布最新的泰国落地签规定,今后外国旅客若要在泰国机场办理落地签证,要注意备齐各项查验文件,以免办不成泰签,无法入境。

  清迈、曼谷、普吉岛等可供国际班机起降的泰国机场,皆设有 “落地签证柜台”(VISA ON ARRIVAL),旅客下机后,可以直接到柜台办理落地签入境。落地签证的效期为15天,费用1,000泰铢,若手边没有泰铢,柜台旁有汇兑处可直接兑换。

  即日起力,在泰国当地办理落地签的文件包括:
  1. 护照,包含在泰停留的15天内,有效期间最少须超过6个月以上。
  2. 自抵泰日起算的15天内回程机票。
  3. 签证表格及出入境表格。
  4. 停留泰国期间的住宿证明,如订房数据或明确的住宿地址。。
  5. 停留泰国期间的生活费,每人至少1万泰铢,每一家庭至少2万泰铢。
  6. 最近6个月内拍摄的照片,4 X 6公分一张,没有预备照片者,可在柜台旁的摄影站拍摄。

  来源:台北报道
  责编:蒋杰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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