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11年的艰苦争取,越南终于在今年底成为了世贸组织的第150个成员国。入世带来的不只是机遇,越南还要积极面对挑战。越南有关专家认为,越南入世后将对越南石油业产生重大影响。
越南石油业在越经济领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每年出口石油价值超过越出口总额的1/5(2005年越南出口石油价值73.8亿美元)。近年来每年越南石油业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石油业自身资产积累达62万亿盾(约合40亿美元)。越南财政收入、经济投入对石油业收入的依赖性较大,同时越南石油开采业还是越南正在形成的炼油化工工业的战略原料,但加入世贸将对越南石油开采、加工、出口产生重大影响。
入世对越南石油业的影响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主权和比较优势上。入世后越南利用自然资源(即石油)的比较优势来发展经济的条件将被制约。
越南为了发展国内炼油业,为国内炼油厂提供自产石油,采取石油出口配额措施,这违反了世贸组织关于取消进出口定量限制的原则。若采取提高出口税率办法,使出口石油以低于国际价格的国内价格转向国内销售;又违反了世贸组织取消两种价格的规定,具有区别对待性质。
若越南采取上述行动就会引起越南贸易伙伴国(受到损害的伙伴国)采取关税措施对越南的其他出口产品进行报复,越南不得不在承受石油业开放和自由化的压力与自身经济发展目标之间寻求妥协。由此可见,越南不论采取谋求降低石油资源价值不利影响的何种措施,均会对越南经济带来消极后果。此外,在世贸组织法律框架中,越南使用该资源推动工业化的可能性也受到很大限制。
关于补贴和反倾销的规定将束缚越南的经济发展政策。这些规定仍然允许以低于国际市场价格提供石油、能源,但是需具备相关经济特点的条件,这些条件日益苛刻,难以达到。另外,根据GATT与WTO规则在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过程中的补贴措施也有被取消的迹象。目前国际上对此问题有两种看法:一是石油出口国以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向国内提供石油、能源视为一种合法的补贴,因为石油是由本国生产,生产目的不是为了出口。他们认为,这种比较优势(石油与能源优势)可用于鼓励发展经济。二是大部分石油进口国(包括大部分发展中国家)认为,补贴使国内石油与能源价格低于国际价格将导致贸易扭曲,影响正常的竞争条件。
上述两种观点反映了世贸组织成员普遍的看法。像越南这种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的国家将必须面对取消各种补贴的要求,以便保证国内外产品的公平竞争性,假若不愿遭受被征收惩罚性关税或反倾销措施的报复。
与此同时,越南石油、能源与服务业还将面对《服务贸易协议》(GATS)规定的自由化的困难。特别是越南服务业发展滞后,服务业出口能力弱,所以加入世贸势必对该领域造成影响,但影响的大小将取决于政府的态度。若越南石油、能源与服务业无条件地实行自由化,那么外国企业的竞争会将越南国内的企业扼杀在萌芽状态之中。反之,在自由化过程中,政府设置一些前提条件,则原有的企业就会从服务业开放中获得利益。有效的法律机制和前提条件的设立与其对企业经营活动进入国内市场的要求紧密相连,由此提高国内服务企业的竞争能力。(云南省商务厅 王龙虎)
来源:中国—东盟商务周刊总第95期 责编: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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