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柬埔寨《华商日报》4月20日报道,据柬埔寨商业部的消息,柬埔寨商长占比塞已于4月8日签署一项通令,要求在柬埔寨正常营业的商业公司与企业,必须在此通令颁布后的3个月期限里,到商业部商业注册局办理换新执照和填报2007年清单表的存档手续。
该通告指出,按照商业法修改规定,以旧式公文填报注册的商业公司与企业,凡超过3年期限者,必须到商业部商业注册局申请换新执照并按照新商业注册公文格式填报注册手续,其有效期限只为3年。各公司同时还应办理填报2007年清单表的存档手续。
柬埔寨商业部强调逾期者将会被当作不合法企业,其执照也会被加以取消。
柬埔寨商业部表示希望各商业公司与企业自觉遵守此一新规定,前往办理合法的新执照,以免受到法律追究,引出不良影响。
来源:柬埔寨《华商日报》 责编:莫秋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