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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土地税征收额本年度将提高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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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驻老挝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政务信息
(2008)老商信息29号

  老挝土地税征收额本年度将提高三倍

  2007 -2008财政年度,老政府已出台土地税征收的新办法。新办法将土地税征收额平均调高为去年的三倍,分类如下:(1)贸易和服务业用地,在城区每平方米由100基普调至300基普(折3.3美分);农村每平方米由80基普调至240基普(折2.6美分)。(2)工业和手工业用地,在城区每平方米由60基普调至180基普(折2美分);农村每平方米由40基普调至150基普(折1.6美分)。(3)房产业用地,每平方米由10基普调至80基普(折0.9美分)。(4)闲置土地,每平方米由50基普调至300基普(折3.3美分)。(5)果树种植业用地,每公顷由9,000基普调至30,000基普(折3.3美元)。(6)工业用树种植业用地,每公顷由13,000基普调至45,000基普(折5美元)。(7)药材种植用地,每公顷由8,000基普调至20,000基普(折2.2美元)。(8)养殖业用地,每公顷由24,000基普调至45,000基普(折5美元)。征收范围:除47个国家级贫困县以外的其他行政区域。(摘自2月11日万象时报WWW.Vientianetimes.org.la.)

  2008年2月17日

来源:外交部网站

责编:周贵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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