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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国电签署合同建4座发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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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电公司发电与能源执行经理法赫米.莫赫塔尔,周一在该公司总部签署兴建4座蒸气发电站工程合同后表示,在爪哇和巴厘岛外发电1万兆瓦(MW)计划环节内,兴建4座以煤炭为燃料的蒸气发电站,比起以燃油为燃料的发电站,每年可节省约3兆盾。

  他说,第1座发电站是在中加里曼丹省温托耳,发电量为2×60MW,投资额为1亿3220万美元,签约财团是美加电力万自立公司、山东电力建设公司及中国国家重机械公司。第2座是在廖群岛丹绒巴莱,发电量为2×7MW,投资额为1840万美元。第3座是在东南苏拉威西省根达利,发电量为2×10MW,投资额为1590万美元。第4座是在东努沙登加拉省克里翁布,发电量2×7MW,投资额为1970万美元。

  “一单位基建需24个月,二单位完成另加2个月。因此,发电站工程,将于2010年1月份和3月份建竣。”

  法赫米指出,利用煤炭为燃料的蒸气发电站,在廖省每年可节省2千400亿盾、在东努省节省1420亿盾、在东南苏省节省3390亿盾,以及在中加省每年可节省2兆1700亿盾。至于煤炭每年的需求量,廖省和东努省各达致12万吨,东南苏省为20万吨,及中加省60万吨。

  来源:印度尼西亚星洲日报
  责编:王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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