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中国驻菲律宾使馆举行中菲经贸合作情况介绍会,梁文洮经商参赞以“中国的开放与世界的共赢”为主题,向参会的菲律宾主要媒体及部分世界主流媒体驻菲记者们介绍了有关情况。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1978年至200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67%,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3.3%左右的年均增长速度,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四位。中国的综合国力大大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
二十多年来,中国已基本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格局,现已和世界上22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合作关系,中国从2004年起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并已连续14年成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这也充分说明中国良好的投资环境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在“引进来”的同时,中国政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到境外投资,鼓励开展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扩大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中国企业“走出去”已有20多年的历史,实力逐步增强。有的企业已初步建立全球生产和销售网络,发展成为拥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能力较强的大公司或企业集团,具备了跨国公司的雏形。截至2006年底,中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达到733.3亿美元,分布在全球163个国家和地区,境外中资企业已达10673家。截至2007年6月,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遍及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累计完成营业额1822亿美元,已有46家企业进入世界最大225家国际承包商行列。
在过去的50年里,中国政府在不断发展国民经济的同时,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向其他广大友好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力所能及的帮助。截至2006年底,中国政府曾提供过援助的国家和区域组织达到160个,共承担实施各类成套项目2000多个, 累计派出各类技术人员55万人次,并提供大量物资和部分现汇援助。中国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真诚帮助赢得了受援国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尽管菲律宾并不是中国的传统受援国,但自1984年起,中国政府即开始陆续向菲律宾政府提供各种物资援助,以表达中国政府和人民对菲律宾政府和人民的友好情谊。近年来,中国政府逐步增加对菲援助。2003年,中国政府提供无偿援助建设的中菲农业技术中心投入使用,至今已为菲培训大量的农业技术人员,为菲农业发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菲为自然灾害频发国家,近年来,中国政府向菲律宾政府提供了价值600万美元的紧急人道主义物资和现汇援助,其中包括:(1)2006年2月,菲Leyte地区发生泥石流,中国政府提供25万美元现汇和价值80万美元设备和物资用于救灾和灾害重建。(2)2006年下半年,菲律宾先后3次遭受强台风袭击,中国政府先后紧急向菲提供了价值约60多万美元物资、20万美元现汇和80万美元物资。(3)2006年5月,菲奎马拉群岛发生油污泄露事件,中国政府随即提供价值200万美元物资援助。为进一步加大对菲援助,2007年1月,中国总理温家宝访菲期间,向菲提供约200万美元无偿援助,用于双方商定项目。中国有句古话,“患难见真情”,中国政府和人民总在菲律宾政府和人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真诚的援手。
中国和菲律宾是一衣带水的友好邻邦,近年来,两国领导人互访频繁,两国关系进入历史黄金时期。与此同时,中菲经贸合作也发展迅速,据中方统计,2006年,中菲双边贸易额达234亿美元,较上年增长33%,比1975年两国建交时增长360倍。菲律宾在中菲两国贸易中享有大量顺差,2006年菲方顺差达120亿美元。此外,为帮助菲律宾发展基础设施和国民经济,进一步促进两国经贸关系发展,中国分别于2003年8月、2005年4月、2007年1月和6月分四笔共向菲律宾提供了18亿美元优惠出口买方信贷,贷款利率为3%,贷款期限20年(含宽限期5年)。菲律宾是迄今中国提供优惠出口买方信贷最多的国家。中国政府一贯尊重借款国政府自主选择项目和中方实施企业的权力。
当今世界,和平和发展是两大主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世界各国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每个国家、每个地区,都有各自的相对优势和有利条件。事实证明,中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同样,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中国。中国人民历来崇尚和平、注重互利,愿在不同文化传统的基础上,与菲律宾和世界上所有国家追求“双赢”、“多赢”的共同发展。走向世界的中国将会给世界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活力,世界各国的携手合作将会创造更多的幸福和繁荣。
随后,记者们提出菲律宾政府宽带网项目问题。梁参赞表示,中方对该项目的有关情况表示关注,菲律宾根据本国法律,对有关公司承揽的项目进行调查,是菲政府的决定,中方尊重菲方的意见。菲律宾政府也曾公开表示,中菲经贸关系大局不会因此受到影响。我们相信,中菲关系友好,中国同菲律宾开展经贸合作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此外,梁参赞向记者们介绍了中方提供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的有关使用程序,中国提供贷款但不指定使用项目,由借款国向中方提出使用贷款的项目建议,经双方研究评估后明确项目,中方充分尊重借款国根据相关法律自主选择项目以及中方实施企业的权力。近年来,菲律宾经济发展较快,菲律宾政府也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愿望,中方愿意通过提供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帮助菲律宾发展经济,并与菲律宾一起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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