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南博网 > 东盟资讯 >经济全景 >国家动态 >正文
越南出口大米合同须经越南粮食协会确认
http://www.caexpo.com

  据越南《海关报》3月11日报道,3月6日越南工贸部发出通知,要求越南大米出口企业须将对外签订的大米出口合同经越南粮食协会确认。出口大米企业在报关前,须出示经越南粮食协会“确认”的合同,方可办理海关出口手续。

  报道称,越南粮食协会按照季度调整大米出口数量,一季度出口大米约为70-80万吨;二季度130-150万吨,三季度130-140万吨,四季度70-80万吨。全年大米出口计划为400-450万吨。

  来源:越南《海关报》
  责编:黄少菲

在线咨询】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基本服务
·信息服务 ·电子商务
·展会推广 ·商机速递
·贸易配对 ·采购商寻盘
·营销推广服务
-增值服务
·知识产权及商标注册
·海外虚拟办事处
·投融资咨询
·大买家服务
 
·汇率查询  · 关 税查询
·展会查询  ·企业库查询
·商协会查询 ·贸易法规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