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产业从业者和消费者建议成立拥有海洋立法权的机构,即拥有指挥的权力,答复在海洋立法中的各种纷繁复杂的事务。上述机构在保持海洋安全方面拥有十分广泛的权力,努力通过法律法规的和谐化与一致化来减少当一个指挥来调动全体时所会碰到的权力抵御。
印尼海洋安全协调署的记者公告中表示,上述建议是在2007年12月17日至18日在茂物举行的海洋安全官僚改革研讨会中被提出来的。
来源:印尼商报 责编:王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