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南博网 > 东盟资讯 >经济全景 >国家动态 >正文
印尼政府准备大米进口新规定
http://www.caexpo.com

  政府制定了新的大米进口条例用以替代关于大米进口规定的2004年5月第357号工业贸易部部长决议。贸易部外贸司司长马利德表示旧决议中存在一些例外条款,所以需制定新条例,保证所有规定清晰合法。旧决议规定收割前一个月和后两个月禁止进口大米。而今年8月31日贸易部长给予后勤部总裁的信件中称,允许后勤部为稳定价格,可长年进口大米。后勤部必须将消费阶段的质量较低的大米价格维持在每公斤4750盾,最高价格不可超过每公斤6000盾左右。

  除了解除进口时间限制,后勤部还被允许进口所有种类的大米,并可通过除沙璜和巴塔姆以外的入境口进口。上述政策是有关大米、糖、食用油和煤油等原料政策的一部分。司长表示,上述新条例不仅是为了稳定价格,安排贫困人群用米和灾害用米,也包括进口糯米、稻种等。“现在尚无明确规定,所以我们要制定新条例,但还必须讨论。”他说。
 
  来源:分析报
  责编:王丽云

在线咨询】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基本服务
·信息服务 ·电子商务
·展会推广 ·商机速递
·贸易配对 ·采购商寻盘
·营销推广服务
-增值服务
·知识产权及商标注册
·海外虚拟办事处
·投融资咨询
·大买家服务
 
·汇率查询  · 关 税查询
·展会查询  ·企业库查询
·商协会查询 ·贸易法规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