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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新消费税上报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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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2008年9月,新加坡所有消费税(GST)注册贸易商都必须上网申报消费税,因为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将逐步废除目前多数商家使用的人工申报机制。

消费税电子申报明年分阶段推行

  税务局明年起将分阶段推行消费税电子申报计划,首批受影响的是2005年营业额超过500万元的商家或机构,它们必须在明年1月到3月之间转用电子申报系统。这批贸易商总数估计有7000个。

  接下来,第二批受影响的是年营业额介于两万到5万元的贸易商,总数估计有7000个。它们必须在明年4月到6月期间上网申报消费税。

  之后,其他贸易商也必须陆续上网申报消费税。税务局的最终目标是在2008年9月以前,让新加坡的消费税申报全面电子化。

  税务局消费税综合处副处长贺译慧昨天受访时说,规模较大的商家一般上比较熟悉电脑和互联网的运用,而且大企业也往往有专人负责会计和报税事务。因此当局决定先强制规定这些较大的机构采纳电子申报程序,之后才慢慢推广到其他较小的机构。

  至于一些没有互联网接达设施的小商家或缴税者,当局允许他们到税务局大厦的Surf Centre上网申报消费税,或到一些民众俱乐部的电子俱乐部(eClub)及民联站(CitizenConnect)上网报税。

  税务局也将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来帮助小企业使用电子申报系统,包括提供热线询问服务、免费的工作坊等。税务局的网站也提供不少资料和中英文指导手册,供报税者参考。

  其实,新加坡现有的6万4000个消费税注册贸易商当中,已有将近27%的商家上网申报消费税。税务局过去已向商界放风声,它最终会让消费税申报系统走向电子化,不过没有透露什么时候要全面落实这个计划。

  在新加坡现有的消费税制度下,年营业额超过100万元的供应商或销售商,都必须注册为消费税贸易商,而它们都必须根据个别的会计周期申报消费税,通常是每隔一个季度便得申报消费税。

  在消费税的申报表中,申报者必须列出它在有关会计期中的销售额、出口额、向其他消费税注册者采购的项目总额、向客户收取的消费税额,及向当局索取的消费税额。

商家可更早收到退税

  贺译慧指出,如果使用电子申报系统,商家可在更短的时间内收到税务局的退税(refunds),这有助于改善商家的现金流管理。一般上,如果商家可向税务局索回的消费税额,超过它向客户收取的消费税额,它可得到税务局的退税。

  在现有制度下,税务局承诺在商家报税后的30天内把退税还给商家。如利用电子申报系统,税务局估计退税期可缩短4天,这尤其对出口商的现金周转有很大的帮助。

  来源:中新经贸合作网
  责编: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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