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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规定外企资本转让不得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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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越南财政部规定外资企业资本转让不得免税。外资企业如在2003年12月31日前实施资本转让的,企业资本转让所得税税率为25%;2004年1月1日以后实施资本转让的,所得税税率为28%。财政部还规定,企业在纳税时可以剔除与资本转让直接相关的费用,比如办理资本转让法律手续的必要开支、交易费用、谈判费用、合同签署费用,以及其他合法开支等。

  来源:驻越南经商参处子站
  责编:王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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