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务与能源部矿物与煤炭辅导部门经理马尔巴翁10月16日表示,政府于近期内作出特别规定,向采矿承包商发出地下采矿准证事宜。
“有关林业的第41/1997号法令,没有特别规定地下采矿事宜,只是禁止在保护林地面采矿活动,这意味著没有禁止地下采矿。为此,矿务部与林业部同意制定有关地下采矿事宜。”
他说,该条例草案已提交国务秘书处,只等待核准。该条例尚未决定,将以政府条例或是总统条例实施,主旨是要安排在保护林区地下采矿事宜。
“我们希望这项条例能在明年开始实施。因为Dairi Prima采矿企业,目前正申请地下采矿准证。”
来源:印尼星洲日报 责编:王丽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