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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海关制定外国船舶修理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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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越南《经济时报》8月11日报道,越南海关近日制定外国船舶修理新规定。据此,从现在起,对于在越南修理的外国船舶,在办理完入境手续后,需按加工类办理进口手续。
 
  据报道,根据上述规定,对于由外国船主提供的零件和配件,需按加工类办理手续;对于在修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如果在越南销售,需遵守现行的进口货物管理规定。另外,船舶修理合同要体现修理材料、零件和配件的来源,决算要注明修理的工钱、材料及零配件费用。

  来源: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室子站
  责编:王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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