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共产党电子报》8月8日报道,8月7日,越南政府办公厅颁发了4361/VCCP-KG号公文,在公文中,越南政府副总理阮生雄指出了有关要求具有口岸和港口的国内各省市和海关总局以及资源与环境部要配合严格管理进出口商品活动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确保有关环保的各项规定,要求进口废物的企业要把废物再返回出口到原出口国。严格处理以不同方式进口废物到越南的企业。
在处理有关近日从海防港进口二手铅酸电池的事件指导意见中,阮生雄要求海防市人委会要主动与各有关机关配合,严格管理有关进出口的活动,确保进出口商品要达到有关环保的各项规定,并向政府总理报告有关对非法进口二手铅酸电池和铅酸电池屏极的企业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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