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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海关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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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关和关税的支付

  (一)报关

  即使在免去关税的情况下,所有的进口和出口货物都须按关税代码表进行详细报关。除掉公共假日从进仓登记起十天之内必须到海关进行详细报关。如果超过该期限,货物将由海关监管。如果有易腐易坏的货物和不易或无法保存的货物,海关官方将把这样的货物通过投标拍卖然后保留拍卖所得。进口或出口报关都须由货主或有权的代理机构的代表进行书面的详细报关,或者由海关的报关服务机构进行。详细报关须注明每一箱货物,几个装箱不能合为一箱来报关。

  海关报关服务机构的业务是为货主或运输者进行详细的税务报关。报关必须是书面的,还须提供所有的执行海关规定和进行统计所需的必要数据。报关须由报关人签名。

  (二)货物的检查、关税的计算和支付

  详细报关登记后,海关官员将检查所有的货物,如果适当的话也可以检查部分货物。为防止检查部分货物产生差误,报关者可以要求海关官员检查全部货物。检查货物应在仓库中、仓库的场地或海关官方指定的其他附属建筑物种进行。因检查商品而产生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运输、搬运和其他必要费用由申报者负担。商品检查应在申报者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如果海关官员检查的结果与申报者在详细申报材料中提供的信息有异,比如商品种类、税号、原产地等等,海关官员应将有差异的信息向法律指定的调查部门汇报,由他们做出决定。

  在有不同的参考价格的情况下,如果调查部门已指定了商品的价格,但是申报者拒绝遵守,海关官方可以以申报价格买下货物且支付占申报价值的15%的叫补偿金。通过购买货物,申报信息与检查结果之间的差异得以海关关税应以在详细报关以绝对确定的数字登记当天的实际税率来计算。在经恰当检查后,货物在关税支付后才能从仓库移走。在某些必要情 况下,海关官方可以授权将某些类型的货物和待检货物在关税支付前从仓库移走,但是必须保证关税的按时交纳,交纳时间为海关官员指定的时间之后的7天之内。被授权可以从仓库移走的进口货物可以立即移走。出口货物,一旦适当的单据已具备和接受海关官员检查后,可以立即移走。

  详细报关在报关登记之日起之后的3年内都可以由海关官员审查。如果报关信息与海关官员有证据证明的实际情况有不合规定之处,申报者须因故意问凡本法规定的关税收缴部分而承担法律责任。

  详细报关在保管登记日起之后的3年内都可以由海关官员审查。如果报关信息与海关官员有证明的实际情况有不合规定之处,申报者须因故意违反本法规定的关税收缴部分而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经济贸易法律指南
  责编:周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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