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印尼《商报》4月24日报道,印尼工业部将对6种水泥实施国家标准的规定。
该6种水泥是SNI 15-0129-2004《白水泥》、SNI 15-0302-2004《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SNI 15-2049-2004《硅酸盐水泥》、SNI 15-3500-2004《混合硅酸盐水泥》、SNI 15-3758-2004《砖石水泥》和SNI 15-7064-2004《复合硅酸盐水泥》。
该政策在工业部第35号/M-IND/PER/4/2007年规定。今年4月17日签署该工业部长条例的工业部长法米·伊德里斯(Fahmi Idris)说:“该工业部长条例被颁布之后的6个月才开始生效。”
印尼工业部长条例颁布之后,在印尼销售的6种国内外水泥产品必须满足该条例。
本地水泥工业必须拥有印尼国家认可机构(Komite Akreditasi Nasional, KAN)颁布的使用国家标准的标志产品证书。每个水泥产品的包装必须使用该国家标准的标志,而装水泥必须在派遣文件使用国家标准标志产品的证书。
此外,关于进口水泥的使用国家标准标志产品证书,进口商必须向贸易部外国贸易总署注册,以致获得货物登记证件(SPB)。
他解释说:“不满足该条例的进口水泥,不许进入我国海关地区,并且必须再次被出口,或者把它毁坏。”
印尼工业部长在该条例亦规定,工业部农业化学工业总署长将培育和监督水泥国家标准规定的实施。除此之外,该总署长也必须规定其实施技术的指南。 来源:印尼《商报》 责编:胡锋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