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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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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老挝商标法简介

 

  老挝的商标法制定干1994年,从19951月起实施。

 

  老挝还没有加入WTO,于1995年加入WIPO1998年加入巴黎公约,尚未加入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

  

  2. 老挝商标制度

 

  2.1商标的构成要素

 

  单词、字母、数字、图形或照片、徽章、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等。

 

  以下商标不能获注册:没有显着性,即不能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商标有违国家的文化精神或公共秩序;误导公众,特别是关于产地标记、商品或服务的特征等;商标相同于、或系模仿于、或组成于老挝的军旗、军徽、国家的文化或历史遗迹、国家名称或其简称、政府间组织的名称,检验检疫标记,以及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2种类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立体商标。

 

  2.3主体

 

  商标的拥有者,不管是个人、还是合伙或公司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

    

  2.4注册商标的期限

  商标权的期限10年,期满可以续展,每次10年。


  2.5
注册优先制

 

  越南是“注册优先制”国家, 依据商标在该国的注册纪录确定权利人老挝采取先申请制,即当两个或以上的申请人就同一件商标申请注册时,商标应当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

 

  3.申请程序

 

  3.1 申请文件

 

  如果通过代理律师代理申请注册的,提交代理律师的授权委托书;要求优先权的,提交商标在其原注册国的注册证书及其英文译本;公司工商执照的复印件;12份商标图样,尺寸不小于5cm或不大干lOcm

  3.2 注册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完相应的文件后,老挝科技和环境部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没有什么问题的话,申请将在5-6个月内被核准注册,科技和环境部将颁发商标注册证书,并进行公告。

  3.2.1 搜查

·         申请注册的商标,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有鉴于此,搜查及收集资料是第一个必然的步骤,也是重要的第一步,这将有助于避免与他人的专利有相似之嫌。

  3.2.2申请

  • 申请昌必须提呈指定的委任书,商标模式,服务及商品例表,优先权文件。必须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第八版)的分类,按类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 外国人申请老挝的商标,应当使用老挝语、英语或法语,所有申请文本要求用打印稿,并由老挝的代理组织代理

  • 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描述,该种描述应当反映商标每一个要素的意义。

  3.3. 保障有效期和续展:

·         注册商标有效期,自申请日起10年,有效期满前可申请续展。

 

 

  4.商标注册统计

年度

2002

 

2003

 

2004

 

2005

本国人

Local

25

54

36

 

68

 

外国人

Foreign

656

970

1395

1718

总和

Total

681

 

1024

 

1431

 

1786

 

 

 

 

 

  5.老挝商标注册费用

            官方费用                   专业费用

·   [查询费]                            USD80           USD84

·   入表申请费(含政府登记公告、发证书)      USD272           USD84

·   企业之间商标转让                     USD120          USD127 

·   企业名称或地址变更                    USD120           USD127 

注:以上涉及金额、时间、相关说明等一切仅供参考。

 

  
资料提供:宾达斯知识产权事务所(pintas)
责编:吴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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