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周杰 高航
中国证监会原主席、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副会长周道炯先生在参加中国-东盟企业家交流论坛时提出,建立有利于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金融服务体系,将使区域间的直接投资、间接投资以及区域贸易更为便利,使资源配置更为有效。
服务体系二分法
2006年1至8月份,中国东盟双边贸易额已经达到1000亿美元。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有力地推动中国-东盟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金融合作将对此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周道炯告诉记者,“事实上,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自身也日益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周道炯认为,这涉及到中国与东盟各国在各个层次上的合作,即中国与东盟各国政府之间、中央银行之间、证券监管机构之间,以及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合作。”
周道炯认为,在宏观层面上,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金融服务体系应该包括各国通力合作,维护区域金融安全,防范金融危机,减少资本流动的不确定性,为区域内的贸易、投资的增长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其中,各国协商建立一套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是当务之急。
在微观层面上,区域内各国的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创新,探索和开发有利于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模式。
九大措施
周道炯认为,由于中国和东盟各国在经济发展、历史文化、金融市场发展水平和市场监管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无论是宏观层面上的金融合作,还是微观层面上金融产品的创新和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目前的条件下,可以尝试从以下9个方面,逐渐推进区域金融合作和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他说:
1.加强金融监管和预警,维护金融秩序。区域内各国需要加强自身金融体系的建设。中央银行之间要建立合作机制,通报本国货币政策调整的方向、提供涉及地区金融安全的金融数据、关注金融合作与交流中存在的问题,为政府决策部门和市场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2.稳定区域内货币的汇率。各国应当加强政策对话,相互理解各自汇率政策的依据,加快中国与东盟信息共享平台与机制的建立,及时通报汇率政策的重大调整,从而实现汇率的基本稳定,为本地区经济贸易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外部环境。
3.证券监管机构之间加强沟通与交流。自贸区各国大多数都处在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对资本市场的发育、相关政策法规的建立健全,以及跨国投资、融资的管理,各国监管机构之间应当加强交流合作,互相学习经验,共同促进本区域新兴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4.继续发展地区性的债券市场。建立高效率的区域金融市场是促进区域贸易发展及资源配置优化、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手段。当前,发展区域金融市场可以从债券市场合作入手。发展债券市场有助于稳定资金流动、改善资源配置,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与促进经济增长。
5.加快金融创新和改革,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在区域经济合作和发展过程中,需要金融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这一要求,继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区域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发展提供支持平台。
6.适当降低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的门槛。中资银行应当积极尝试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中国公民个人理财、代理期货交易、住房贷款、代理保险和股票投资等新业务,不断扩大客户群体,逐渐向分支机构所在国的企业和居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7.利用政策性银行支持中国-东盟经济贸易活动。对中国而言,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区域合作中也能发挥重要的作用。
8.培养企业的信用意识。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大力发展信用经济,改善区域信用环境,重视建立有利于金融发展的规章制度,吸引区域外资金的大量流入,为本地区的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
9.香港在中国大陆-东盟的经济贸易活动和金融合作中将发挥重要作用。香港地处自贸区的中心位置,与中国大陆和东盟各国有着密切的经贸往来。香港企业作为中国华南地区最大的投资者,是东盟企业开拓中国市场的理想合作伙伴和中介平台。
根据国情
周道炯说,中国、东盟各国应当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区域金融合作。中国、东盟各国要重视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来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有效管理。
近年来,中国的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日渐扩大和深入,为促进区域金融合作提供了宽松的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国金融市场在2006年底前对WTO各缔约方将作出较大的开放,这对于中国东盟扩大金融市场开放、加强区域金融合作,以及建立和完善区域金融服务体系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来源:《中国—东盟商务周刊》总第93期 责编: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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