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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贸区降税进程和贸易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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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少刚(中国商务部国际司副司长)

  中国—东盟自贸区谈判从2002年5月启动以来,迄今已有4年多,其中经历了几个里程碑性的事件:
一是在2002年11月由双方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了中国-东盟自贸区的目标、内容和时间框架,决定在2010年建成自贸区,同时给予东盟新成员多5年的过渡期。它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进程正式启动。

  二是在2004年1月1日启动了早期收获计划,决定就《税则》第一章到第八章的产品,主要是对肉、蛋、水产品、奶制品、蔬菜、水果等近600多种农产品先行降税,到2006年1月1日实现零关税。

  三是在2004年11月签署了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决定就7000多种产品全面降税,到2010年和2015年中国和东盟老成员以及东盟新成员应将绝大多数的产品实现零关税。它的签署宣告自贸区的核心部分—货物贸易谈判的结束。同时,签署了《争端解决机制协议》,规定了解决争端的程序和方式,为妥善处理有关自贸区的争端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是在2005年7月启动了全面降税进程,中国首批降税产品多达3408个税目,对东盟的平均关税水平由9.9%降低至8.1%,降幅为1.8个百分点。东盟的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和泰国对我国的关税也做出了相应的削减。2006年1月和6月,菲律宾和越南也开始了全面降税。柬埔寨和老挝也将在完成国内审批程序后跟进。

  在此期间,中国和东盟双方还启动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目前总体进展顺利,有望在近期内达成协议。

  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货物贸易降税是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它分为两大部分:

  首先是早期收获降税。这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快车道,也是试验田。从2004年1月1日起,中国与东盟双方按照10%、5%和0%三个阶梯,将近600种产品,主要是农产品进行降税。到2006年1月1日,对于中国和东盟老成员而言,早期收获产品降税已经完毕,全部产品均实现了零关税。从实施效果看,自贸区降水的确对双方贸易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以2004年为例,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年,中国与东盟早期收获产品的贸易额达到了19.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9.8%,高于同期我国与东盟国家贸易的总体增幅,其中,我国进口11.5亿美元,增长46.6%;出口8.2亿美元,增长31.2%。这一结果证明了自贸区是可以个双方带来互利共赢的局面的,从而使双方坚定了建立自贸区的信心。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可以直接感受到早期收获协议的好处,例如,中国对东盟的水果实现了零关税,进口关税削减了15-20个百分点,东盟物美价廉的水果等产品开始大量进入我国市场,我国的老百姓可以花更少的钱吃到质量上乘的榴莲、山竹、红毛丹等热带水果,可以说过去高档的消费品已经飞入寻常百姓家。同样,由于东盟对中国的水果也大幅度降税,中国的苹果、梨、桃等温带水果也更多地出现在了东盟的市场上。

  自贸区降税的第二大部分是全面降税。这是降税的主渠道。按照《货物贸易协议》规定,从2005年7月20日起,我国和东盟国家要开始全面降税进程,直至取消大部分产品的关税,实现货物在中国和东盟境内的自由流通。

  这里需要具体说明的是,我国与东盟的全面降税安排为,根据现行税率的高低,把全部产品分为5类:

  第一类是现行税率高于20%的产品,这部分产品的进口关税在2005年7月降到20%,2007年1月降到12%,2009年1月降到5%,2010年降到零。

  第二类是现行税率在15%到20%之间的产品,2005年7月降到15%,2007年1月降到8%,2009年1月降到5%,2010年降到零。

  第三类是现行税率在10%到15%之间的产品,2005年7月降到10%,2007年1月降到8%,2009年1月降到5%,2010年降到零。

  第四类是现行税率在5%到10%之间的产品,2005年7月降到5%,2007年1月降到8%,2009年1月降到零。

  第五类是现行税率在5%以下的产品,2009年1月降到零。

  到今年7月,自贸区全面降税已经执行了整整一年。从一年的情况看,可以说是实现了进出两旺。根据中国海关统计,从2005年7月到2006年6月底,我国与东盟贸易总额达到143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净增256亿美元,增幅达21.7%,其中我国进口达到816.1亿美元,增长20.4%,出口617.9亿美元,增长23.4%。今年以来,东盟跃升为我国的第四大贸易伙伴。这再次充分验证了自贸区降税对双方贸易的促进作用

  根据上述降税模式,我们还可以发现,中国—东盟自贸区的降税实际上是一个逐步加速进行的过程。以中国为例,经过2005年7月的降税,目前我国对东盟的平均关税已经达到8.1%,2007年将进一步降到6.6%,2009年将达到2.4%,到2010年,我国自东盟进口的产品将有93%实现零关税。同样,东盟国家也将对我国继续削减关税。以泰国为例,2005年其对我国的产品的平均关税已从12.9%降到了10.7%,2007年将进一步降到6.4%,2009年降到2.8%,2010年将对我国90%以上的产品实行零关税。

  总体而言,到2010年,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将有93%左右的产品实现零关税,到2015年,东盟新成员也会有相同比例的产品实现零关税。对于那些相对敏感的产品,双方也有义务将其关税降到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可以预见,中国—东盟自贸区降税对双方贸易的促进作用在未来几年会更加明显,在它的推动下,中国和东盟双方的贸易在目前已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还将跃升到一个新的台阶,完全可以实现双方领导人提出的到2010年双边贸易达到2000亿美元的目标。

  贸易便利化也是中国与东盟合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和东盟双方为促进贸易便利化做了大量的工作:

  首先,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中国和东盟有关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重点建设昆明—曼谷公路、昆明—仰光铁路、改进中国云南省和越南间的铁路,目标是形成昆明到新加坡的陆路交通网。双方还加强了湄公河次区域的开发,以提高澜沧江—湄公河的通航能力。同时,中国交通部还计划同东盟签署《中国—东盟海洋运输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双方的海运合作。

  其次,在海关和检验检疫合作方面,中国和东盟在一些重点边境口岸启动了一站式服务站点的试验,努力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管理模式。中国海关还提出同东盟各国建立电子核查系统,用现代化手段提高贸易效率,便利货物通关。

  第三,在人员往来方面,中国和东盟还简化了签证申办手续。以中国为例,目前,来华经商、洽谈贸易、投资的外国人可凭中国有关部门的邀请函电在北京等32个城市的对外开放口岸申请办理落地签证。中国对新加坡、文莱等成员来华短期停留的公民还实行免签证政策。此外,中国和东盟多数成员都是APEC成员,双方持APEC商务旅行卡的人员,无需申办签证即可入境从事商务活动。

  第四,在标准一致化方面,中国和东盟都致力于推进与国际标准的接轨。目前,中国使用国际标准的比例已经达到46%。东盟国家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中国和东盟国家还积极参加国际及区域组织的标准和合格评定一致化活动,为便利双方贸易创造条件。

  按照双方领导人提出的宏伟蓝图,到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基本建成。按照2005年的数字计算,这将是一个拥有18.5亿人口,近2.5万亿贸易总额和3万亿国内生产总值的自贸区,它的建成不仅将对中国和东盟的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也将对亚洲乃至世界经济产生深刻和深远的影响。

来源:南博网
责编: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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