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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利于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金融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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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道炯(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副会长、中国PECC金融市场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来宾: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潮流。2006年是中国与东盟建立对话关系15周年。前不久,中国-东盟峰会和第三届博览会在中国广西南宁成功召开,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东盟10国领导人出席了会议,期望各方抓住历史机遇,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充实合作内涵,提高合作水平。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加快,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文化交往日益密切。

  2006年1至8月份,中国和东盟双边贸易额已经达到1000亿美元。1991年至2005年,中国与东盟贸易额从近80亿美元增长到1300亿美元,增长了15倍,年均增长率高达20%。

  2010年,中国与东盟将建成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2015年东盟十国将全部实施区域内贸易零关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有力地推动中国-东盟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金融合作将对此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事实上,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自身也日益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有利于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金融服务体系,将使区域间的直接投资、间接投资以及区域贸易更为便利,使资源配置更为有效。

  如何建立有利于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金融服务体系,是中国与东盟各国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它涉及到中国与东盟各国在各个层次上的合作,即中国与东盟各国政府之间、中央银行之间、证券监管机构之间,以及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合作。

  在宏观层面上,各国应当通力合作,维护区域金融安全,防范金融危机,减少资本流动的不确定性,为区域内的贸易、投资的增长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其中,各国协商建立一套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是当务之急。

  在微观层面上,区域内各国的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创新,探索和开发有利于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模式。

  由于中国和东盟各国在经济发展、历史文化、金融市场发展水平和市场监管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无论是宏观层面上的金融合作,还是微观层面上金融产品的创新和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认为,在目前的条件下,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逐渐推进区域金融合作和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

  1.加强金融监管和预警,维护金融秩序。区域内各国需要加强自身金融体系的建设。随着区域合作的不断深入,区域内部的金融交往日渐密切,对区域内金融风险和资金往来的监测管理难度不断增大。为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减少发生金融危机的潜在风险,中央银行之间要建立合作机制,通报本国货币政策调整的方向、提供涉及地区金融安全的金融数据、关注金融合作与交流中存在的问题,为政府决策部门和市场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2.稳定区域内货币的汇率。稳定本地区货币之间的汇率有利于保障金融安全、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各国应当加强政策对话,相互理解各自汇率政策的依据,加快中国与东盟信息共享平台与机制的建立,及时通报汇率政策的重大调整,从而实现汇率的基本稳定,为本地区经济贸易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于中国而言,保持人民币汇率的基本稳定,有利于本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也有利于维护本区域的经济增长。

  3.证券监管机构之间加强沟通与交流。本区域各国大多数都处在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对资本市场的发育、相关政策法规的建立健全,以及跨国投资、融资的管理,各国监管机构之间应当加强交流合作,互相学习经验,共同促进本区域新兴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加强监管机构管理人员和证券业专业人士之间的交流,通过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4.继续发展地区性的债券市场。建立高效率的区域金融市场是促进区域贸易发展及资源配置优化、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手段。当前,发展区域金融市场可以从债券市场合作入手。发展债券市场有助于稳定资金流动、改善资源配置,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与促进经济增长。

  2003年通过的《清迈宣言》提出创造一个有利于金融市场发展的环境,发行本地货币计价的债券,促进地区内直接投资。发展亚洲债券市场成为“10+3”各成员国的共识,有力地推动了整个区域内债券市场的发展。亚洲债券基金的建立有助于引导当地资本投资并服务于本地区,促进区域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壮大,扩展了本地区外汇储备的投资渠道,为区域金融合作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

  当前,要继续扩大发行人的种类和债券的品种,强化债券市场发行的基础设施,加快培育债券市场,通过设立区域投资合作实体,建立互信和合作的体制,增强区域各国之间的互相投资的能力,进一步扩大投资。

    5.加快金融创新和改革,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在区域经济合作和发展过程中,需要金融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这就为金融机构的迅速发展和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提供了外在动力。金融机构要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这一要求,继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金融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大力推广现代化支付系统,为区域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发展提供支持平台。

  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强金融合作,重视金融服务在促进经济贸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支持区域经济贸易发展问题上,商业银行需要灵活创新机制,逐渐冲破以前的政策框架,大力发展便利性结算工具、金融理财、贸易融资、离岸金融等产品,鼓励开办跨市场金融工具,为进一步支持经济贸易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为此,区域内各国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之间应当加强技术合作,相互提供人员培训、管理技术、国际惯例以及专业设备或技术等方面的服务,努力提高金融服务的水准。

  6.适当降低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的门槛。近年来,中国与东盟的银行业在互设机构、拓展业务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分支机构的数量明显增加。新加坡是中国商业银行拓展在东盟地区业务的首选之地,其他国家也是中国积极拓展的新市场。东盟银行业在中国的分支机构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在东盟国家,中国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业务范围有所扩大,业务品种逐渐增多,传统的人民币信用卡、国际结算、拆借、信贷、汇款等业务也在完善之中。

  尽管如此,中国、东盟的银行业在金融合作中也存在明显的不足,分支机构数量有限,分支机构业务范围狭窄,主要限于传统的存汇兑、贷款和拆放业务,中资银行的客户绝大部分是中资公司、中资机构,服务方式陈旧。因此,中资银行应当积极尝试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中国公民个人理财、代理期货交易、住房贷款、代理保险和股票投资等新业务,不断扩大客户群体,逐渐向分支机构所在国的企业和居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7.利用政策性银行支持中国-东盟经济贸易活动。对中国而言,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区域合作中也能发挥重要的作用。它可以通过项目融资、技术援助、软贷款、担保等方式,支持中国大型企业与东盟的合作伙伴,共同实施农林、原材料和基础设施等项目。对于能源、交通、输油、输气管道和环保等重大项目,开发银行可以提供以中长期项目融资为主的金融服务,持久地支持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8.培养企业的信用意识,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大力发展信用经济,改善区域信用环境,重视建立有利于金融发展的规章制度,吸引区域外资金的大量流入,为本地区的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

  9.值得强调的是,香港在中国大陆-东盟的经济贸易活动和金融合作中将发挥重要作用。香港地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中心位置,与中国大陆和东盟各国有着密切的经贸往来。通过多年的经贸合作,香港企业已遍及中国大陆和东盟各国,积累了与两者合作的成功经验。

  金融和投资是香港经济中最具竞争优势的环节。全球最大的100家银行中,超过70家都在香港设有分支机构。香港的各项金融业务和基础设施完善,金融人才云集,各种专业配套服务也达到国际水平。此外,香港企业作为中国华南地区最大的投资者,是东盟企业开拓中国市场的理想合作伙伴和中介平台。这些综合优势能让香港在区域合作中扮演桥梁角色,为区域合作提供高效率的金融服务,共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女士们,先生们:

  中国、东盟各国应当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区域金融合作。中国、东盟各国要重视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来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有效管理。

  近年来,中国的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日渐扩大和深入,为促进区域金融合作提供了宽松的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国金融市场在2006年底前对WTO各缔约方将作出较大的开放,这对于中国东盟扩大金融市场开放、加强区域金融合作,以及建立和完善区域金融服务体系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中国的繁荣发展和东盟各国息息相关,地区经济金融体系融合也是大势所趋。我们愿与大家一起共同努力,推动中国-东盟亚金融合作,实现区域经济贸易的健康快速发展。

  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

责编:春明
来源:南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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