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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欲选液化气集合商进口并销售液化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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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1月15日报道,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EMA)已挑选出五家公司,让它们竞标成为液化天然气集合商(Liquefied Natural Gas Aggregator),进口液化天然气并在新加坡销售。

  这些公司之前已经击败其他17家公司,通过第一轮挑选。该局将展开第二轮的挑选,并预期在2008年第二季选出集合商。

  根据该局14日的文告,集合商需要汇集新加坡用户对重新气化的液化天燃气的需要,采购这些液化天燃气,并销售给最终用户。

  集合商将获得独家经营执照,进口和销售液化天然气,数量初期最高每年达300万公吨重新气化后的液化天然气。新加坡的首个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预期在2012年建成。

  来源:联合早报
  责编:梁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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