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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房地商最后所得税1%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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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税务总司长达尔敏·纳苏蒂安上周六表示,政府为加强税收,自明年元旦起,向房地产发展商征收最后所得税5%、向廉价民房和组屋发展商征收1%、向建筑劳务企业征收3%。

  “今年8月间,政府已对油棕榈、煤炭、建筑及房地产4个领域的税务进行调查。将征收建筑和房地产领域的最后所得税。至于相关政府条例,正在制定中。”

  达尔敏指出,现时已有很多建筑劳务企业,及房地产发展商,一般都难以进行审计,为了方便计算,必须作出最后所得税决定。

  来源:印度尼西亚星洲日报
  责编:王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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