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穆雅尼称2007年财政部11月第110号部长条例的入关关税规定中没有增加新入关关税,只是对2004年的某些条例进行了修正。他说,此新条例是与东盟关税术语协调组织相符的关税协调项目的一部分。财政部财政政策司司长阿比曼约补充道,该新条例只是在新的入关关税文本中对进口物资分类作出了调整,保证与关税协调项目相符。
该条例对2004年入关关税文本中一些错误的税目分录进行了修正,其中包括整车和汽车零部件。该错误已经根据2006年的文本进行了修正,而在新条例中则再次重申其正确的分录。所以,该条例中汽车进口关税没有任何变化。关税协调项目与世界海关组织的规定相符。东盟今年采纳了该项目,将其税目分录由11800项缩减至8800项。
该条例是与今年的入关关税文本相符的重新归类。该文本记载了税目分录的合并。此合并对除汽车以外的所有分录有效。该条例规定汽缸容量为1800-2500cc的汽车的入关关税由20%升至45%,而容量为2500cc的完全拆解车辆则有45%降至20%。上述决议写入了该条例关于进口物资分类变化和海关关税的规定,自今年9月14日起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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