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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TA“早期收获”对菲椰制品出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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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收获”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组成部分,是为了加速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实施,使中国和东盟双方尽早享受到自贸区的好处,对部分产品实施“早期收获”计划。实施“早期收获”主要是农产品,包括活动物、肉及食用杂碎、鱼、乳品、其他动物产品、活树、食用蔬菜、食用水果及坚果,对部分国家还有椰子油、棕榈油、植物油等也列入早期收获。

  一、早期收获时间框架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得到东盟各国的普遍赞成,2003年底已有9个东盟国家同中国签订了早期收获协定,只有菲律宾还没有最后签订早期收获协定。

  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实施时间框架,中国和东盟六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文莱)关税消减和取消时间表是,最惠国关税税率高于15%的所有产品,2004年1月降到10%,2005年1月降到5%,2006年1月降到0%。最惠国关税税率在5%-15%之间的所有产品,2004年1月降到5%,2005年1月降到0%。最惠国关税税率低于5%的所有产品,2004年1月降到0%。

  对于东盟新成员国(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最惠国关税税率高于30%(含)的所有产品,2004年1月降到20%,以后每年降低5个百分点,2009年降到零税率(柬埔寨2010年降到零)。最惠国关税税率在15%(含)-30%(不含)之间的所有产品,越南2004年1月降到10%,2006年1月降到5%,2008年降到零税率。其他新东盟国家2006年降到10%,2008年降到5%。最惠国关税税率低于15%的所有产品,越南2004年1月降到5%,2006年1月降到零税率,其他新东盟国家2006年降到5%,2008年后降到零税率。

  早期收获有利菲律宾优势农产品出口。其中有利于菲律宾椰子产品的对华出口。

  菲律宾是世界椰子生产大国,种植面积310万公顷,占农地面积的26%,涉及到350万农户,2500万菲律宾人直接或间接依靠椰子产业。椰子是菲律宾重要的出口农产品,占菲律宾农产品出口总额的30%,以椰子油为主,其次是椰子粉、椰子饼粕。中国从菲律宾进口椰子油,近年来迅速增加,2003年中国从菲律宾进口椰子油6万多吨,比上年增长48%,进口额3200万美元,增长68%。近年来,菲律宾的椰子纤维、椰壳渣等正在开拓中国市场,已经初步展现出美好前景。

  中国是一个巨大的椰子产品市场,只要精心开拓,菲律宾椰子产品出口到中国就会迅速增长。目前,中国对进口椰子油最惠国关税税率为10%,椰子纤维税率5%,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后,将实行零关税,取消非关税措施,实现自由贸易,这对菲律宾椰子产品向中国出口将创造很好条件。但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国椰子产品也销往中国。印度尼西亚还将椰子油列入早期收获,对其占领中国市场十分有利,菲律宾如不加入早期收获对其椰子产品拓宽中国市场将增加难度。

  来源:驻菲律宾使馆经商处
  责编:胡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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