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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铁及其制品降税模式---铁及非合金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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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7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已开始实施,双方对7000多个税目的产品实施降税,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产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以自由贸易区的税率实现彼此货物的通关。这将显著地促进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并对双方经贸关系的发展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在此情况下,了解中国钢铁及其制品的降税情况对贸易往来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的铁及非合金钢的降税模式具体如下:

  1、锭状

  呈锭状或其他初级形状的(熟)铁及非合金钢,税率为2%,2009年实现零关税。

  2、半制成品

  税率为2%,2009年实现零关税。

  3、宽平板轧材

  宽度在600毫米及以上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按如下几类实施降税:

  (1)未经包覆、镀层或涂层的热轧板材

  卷材。①已轧压花纹、经酸洗的,税率为5%,2009年实现零关税。②其他卷材,厚度超过10毫米的税率为6%,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厚度在4.75毫米及以上但不超过10毫米的(4.75mm≤厚度≤10mm),以及厚度在3毫米及以上但小于4.75毫米的(3mm≤厚度<4.75mm)的,税率为5%,2009年实现零关税;厚度小于3毫米的,税率3%,2009年实现零关税。

  非卷材。税率均为6%,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

  (2)未经包覆、镀层或涂层的冷轧板材

  卷材。①厚度在3毫米及以上的,以及厚度小于3毫米但超过1毫米的(1mm<厚度<3mm),税率均为6%,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②厚度不超过1毫米但在0.5毫米及以上的(0.5mm≤厚度≤1mm),税率为3%,2009年实现零关税。③厚度小于0.5毫米的,税率6%,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

  非卷材。税率均为6%,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

  (3)经包袱、镀层或涂层的

  镀锡或涂锡的。①厚度在0.5毫米及以上的,税率为10%,2005年保持原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②厚度小于5毫米的,税率为5%,2009年实现零关税。

  镀铅或涂铅的,包括镀铅锡钢板,税率4%,2009年实现零关税。

  镀锌的。①电镀锌的税率8%,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②用其他方法镀锌或涂锌的,瓦楞性板材税率8%,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其他形状的税率4%,2009年实现零关税。

  镀或涂铬、铝、锌铝合金的,税率为8%,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

  涂漆或涂塑的,税率为4%,2009年实现零关税。

  其他产品,税率8%,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

  4、窄平板轧材

  宽度在600毫米及以上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按如下模式实施降税:

  未经包覆、镀层或涂层的,税率均为6%,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

  经包覆、镀层或涂层的。(1)镀锡或涂锡的,税率5%,2009年实现零关税。(2)镀锌或涂锌的,税率8%,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3)涂漆或涂塑的,税率4%,2009年实现零关税。(4)镀或涂其他材料以及包覆的,税率8%,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

  5、条、杆

  不规则盘卷的热轧条、杆。(1)带有轧制过程中产生的凹痕、凸缘、漕沟及其他变形的,税率3%,2009年实现零关税。(2)易切削钢制的,税率3%,2009年实现零关税。(3)其他不规则条杆,税率5%,2009年实现零关税。

  经锻造、热轧、热拉拔或热挤压但未经进一步加工的条杆。(1)锻造条杆,税率7%,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2)带有轧制过程中产生的凹痕、凸缘、漕沟或其他变形以及轧制后扭曲的,税率3%,2009年实现零关税。(3)易切削钢制的,税率7%,降税模式同锻造条杆。(4)其他条杆,税率3%,2009年实现零关税。

  其他条杆。(1)除冷成型或冷加工外未经进一步加工的,税率7%,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2)其他条杆,税率3%,2009年实现零关税。

  6、角材、型材、异型材

  (1)除热轧、热拉拔或热挤压外未经进一步加工

  槽钢、工字钢及H型钢。①截面高度低于80毫米的,税率为3%,2009年实现零关税;②截面高度在80毫米及以上的,税率6%,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

  角钢及丁字钢。①截面高度低于80毫米的,税率6%,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②截面高度在80毫米及以上的,税率3%,2009年实现零关税。

  其他角材、型材及异型材。①乙字钢税率6%,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②其他产品税率3%,2009年实现零关税。

  (2)除冷成型或冷加工外未经进一步加工

  税率为3%,2009年实现零关税。

  7、铁丝或非合金钢丝

  税率为8%,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


  来源:国际商报/中国-东盟商务周刊
  责编: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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