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已开始实施,双方对7000多个税目的产品实施降税,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产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以自由贸易区的税率实现彼此货物的通关。这将显著地促进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并对双方经贸关系的发展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在此情况下,了解中国钢铁及其制品的降税情况对贸易往来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钢铁原料的降税模式具体如下:
1、锭状、块状生铁及镜铁
形状为锭、块或其他初级形状的生铁与镜铁,税率为1%,将保持原税率直至2009年实现零关税。
2、铁合金
除钒铁外的绝大多数铁合金,包括锰铁、硅铁、硅锰铁、铬铁、硅铬铁、镍铁、钼铁、钨铁、硅钨铁、钛铁等,税率均为2%,2009年实现零关税;钒铁水率为9%,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
3、块、团、团粒
直接从铁矿还原的铁产品、其他海绵铁产品以及纯度不低于99.94%并呈块、团、团粒及类似形状的铁产品,税率为2%,2009年实现零关税。
4、钢铁废碎料
铸铁、镀锡钢铁的废碎料以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税率均为2%,2009年实现零关税。
其他废碎料,包括合金钢等,以及供再熔的碎料钢铁锭,均已实现零关税。
5、颗粒及粉末
生铁、镜铁及钢铁的颗粒和粉末,税率为2%,2009年实现零关税。
来源:国际商报/中国-东盟商务周刊 责编: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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