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印尼《商报》4月24日报道,由于印尼两家企业出口至台湾的龙虾被拒收的结果,今年该国渔业产品的出口业绩受到下降的威胁,以致80亿盾的外汇遭受消失的威胁。
上述龙虾预测含有在渔业被禁止加以消费的抗生素,以致由2007年3月被拒绝进入。而每年向台湾出口的龙虾共230吨也就因此受到威胁。结果,该两家企业,即Mitra Sukses公司和Mina Sari Sedana公司拥有的龙虾,如今停止寄运龙虾至台湾,因为在此出口产品中含有的抗生素超过规定的最高限度。
当地政府就有关该事宜的声明书于2007年3月22日,通过在台湾的印尼经济和贸易委员会致达印尼,然后由印尼海洋与渔业部制定后继措施。
在上述声明书中,台湾通过当地卫生部要求印尼对出口至台湾的龙虾进行质量评估和监视。
然而,上述声明书没有详细地说出经已超过规定的最高限度范围内,印尼龙虾中含有的抗生素是多少。
不久前,4个内装苏北省虾产的20英尺货柜亦被日本拒收,因含有百分之一毫克的抗生素,估计损失15.2亿盾。
在此以前于2005年和2006年,10个装载苏北省虾产出口至欧盟的货柜,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港口也被拒收。
23日当被要求证实时,统计与资料中心主任沙乌特·胡达加隆坦承,确有出现该问题,导致两家龙虾出口商企业难以向台湾出售其产品。
他推测该拒收是由于一些渔业产品的大进口商国,例如欧盟和日本实施严格的质量标准,把其抗生素的最高限度范围提高,由此前的每公斤1毫升成为每吨1毫升。
他说,“台湾亦向其他各入口商国进行再出口。因此台湾不仅从我国入口,但亦多来自其他国家。在上述各国的质量标准加强其严格的条件后,则台湾也跟着实施。” 来源:印尼《商报》 责编:胡锋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