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电信业的政府主管部门是通信、交通、邮政和建筑部,它负责制定电信政策;老挝电信管制机构是邮电管理局,负责电信市场管制,包括管理无线电通信设备和发放频率许可证;主要电信业务经营者是老挝电信公司(LTC)。2001年,老挝第一部《电信法》生效实施。
1994年,老挝计划与合作委员会(CPC)开始实施Telecom 3电信工程,即在一些城市的数字交换机上安装远端模块,从而使单局容量达到8000线。此举使90多个地区可以使用高频无线通信,所有的省都使用微波技术在省内地区和省之间提供通信连接。目前电信网已全部实现数字化,截至2002年底,交换机总容量达到64919线。
2003年,老挝整个电信业收入为3122万美元,占其GDP的2%,其中电话业务收入约为1192万美元。泰国总的电话普及率为3.21%,其中移动电话普及率为1.98%。
目前,除了与越南和泰国之间是通过区域光缆连接外,老挝的国际通信基本上通过卫星来实现。卫星地球站采用A标准,通达澳大利亚、中国、德国、香港、日本、南韩、新加坡、台北等国家和地区。
老挝的移动电话网络最初是模拟网络,后来逐步采用GSM技术。主要移动网运营商有LTC、ETL(系统设备由上海贝尔公司提供)和MLL(100%外商投资)三家电信公司。老挝的移动用户数从1992年的290个增加到了1997年的5030个,从此,其移动用户数明显增加,截至2002年底已经达到6.1万户。老挝的GSM网络主要应用于万象市等六个省市,80%的GSM移动用户集中在万象市。
因特网服务方面,老挝目前有三家主要的ISP,它们是LTC、GlobeNet公司、Planet Online公司。因特网接入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上述几家ISP,二是通过因特网网吧,三是通过VAST专网。截至2001年,LTC和GlobeNet两家公司共有2140个用户。由于骨干网容量不足,因特网接入常常出现拥塞。
老挝通信管理机构制定的2001年~2005年发展计划对老挝通信业具有重要意义,其摘要如下:
将固定线路扩充到70036条;
将公用电话数扩充到1050部;
将因特网用户数扩充到5650个;
将微波链路扩展到42个地点;
用光缆建设基础传输网络;
移动电话普及到每一个省;
公用电话扩展到更多的地方;
因特网业务扩展到每一个省;
将农村通信拓展到所有的行政区;
继续发展Lao-Star卫星计划。
来源:通信世界 责编:丁文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