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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给予取得知识产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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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外国公司取得专利、设计、模型、绘图、商标、品牌或类似权利的资本支出可从所得税计算中扣除,扣除率是每年20%,为期5年。

  要求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1. 给予收购外国公司的奖励

  马国民拥有的公司在收购国外的外国公司,以获取在国内生产的技术或为国内的产品开拓新的出口市场时,将享有5年内收购成本等值的扣除。
  这奖励适用于MIDA从2002年9月21日起收到的申请。

  2.给予利用环境保护设备的奖励

  利用环境保护设备的公司就该设备的资本支出享有40%的初期抵减和20%的年度抵减,因此总额在3年内注销。

  要求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3.对环境保护的捐献

  对经核准专为环境保护的组织的捐献享有单一扣除。

  要求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4.给予雇员宿舍的奖励

  在制造业、核准服务业项目以及旅馆和旅游业,建造或购买用作雇员宿舍的建筑物的支出享有10%的特别工业建筑减免,为期10年。

  要求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5. 给予雇员幼儿的看顾设施的奖励

  建造或购买房子为雇员提供幼儿看顾设施的开支可享有10年的10%的特别建筑减免。

  为了雇员的福利,提供予及维修幼儿看顾中心的现金或物质捐献,可享有单一扣除。

  要求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来源:马来西亚工业发展局
  责编:吴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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